根据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规定和《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室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科学选拔与全面考查,坚持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
二、组织管理
我院/室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录取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下设各工作小组和专业复试小组。
三、分数线、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达到学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附后)。
招生计划(即招生人数,不含推免招生录取人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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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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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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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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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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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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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自然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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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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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海洋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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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物理海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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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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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少干计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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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海洋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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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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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海洋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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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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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海洋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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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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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9 土木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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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不区分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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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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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1、复试方式
我院/室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2、复试时间
我院/室复试时间初步为3月21日至3月31日间,复试地点为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具体日程安排我院/室将邮件发至复试考生。
五、资格审核
复试前,我院/室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请考生在3月20日上午8点前按照如下要求,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2,以下同),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材料。材料包括:
1、资格审核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学籍学历证明。
具体要求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其他补充材料:
(1)本科学习成绩单(有院系或校教务部门公章);
(2)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若证书丢失可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院系公章);
(3)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等);
(4)毕业论文(设计)摘要及其他能反映考生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
(5)个人简历(包括个人主要信息、经历、报考专业、本科主要专业课程及成绩、参加各类科研相关项目经历及个人贡献、重要获奖、已有成果、毕业论文简介等,一页纸以内)。
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以上材料,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
报到时请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查验。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我院/室复试将主要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及综合能力考核。
1、思想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阶段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2、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0分,考核形式为面试;
3、综合能力考核:各专业/方向考核形式、满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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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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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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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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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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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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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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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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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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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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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自然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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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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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我校研招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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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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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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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海洋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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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物理海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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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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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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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海洋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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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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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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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海洋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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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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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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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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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海洋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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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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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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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9 土木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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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不区分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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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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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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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总成绩(地理学、海洋科学)=外语能力考核成绩×0.2+综合能力考核(笔试)×0.3+综合能力考核(面试)×0.5。
复试总成绩(土木水利)=外语能力考核成绩×0.2+综合能力考核×0.8。
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低于 60 分为复试不合格。
我院/室认为有必要时,可依程序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调剂复试
我院/室各专业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于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序,其中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进行计算,即: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2) ×0.5+复试总成绩×0.5。海洋科学按研究方向排序,其他专业按学科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按有关规定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相关信息参照《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院系实施细则、学校分数线;公示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我院/室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电话:021-54836042
联系人:金老师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电话:021-54836021
联系人:江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