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性声明
自然资源部上海河口海岸海洋检测中心(华东师范大学),为确保见证取样的公正性,特做如下声明:
- 自然资源部上海河口海岸海洋检测中心(华东师范大学)是集河口、海岸及海洋科学研究、环境监测与检测技术服务及河口海岸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于一体的国家级研究机构,检测工作不受任何行政机构和外来因素的干预,保证检测行为的公正性。
- 本实验室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 本实验室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现行有效的检测规范或标准,选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保证检测方法的科学性。
- 本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准确可靠,无数据或结论性差错,其他方面的差错要降到最低限度,不出伪证,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 本实验室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实验室及其人员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实验室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实验室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本实验室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 本实验室对所有客户的检测服务一视同仁,保证及时完成检测任务,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保证检测工作的及时性。
- 本实验室检测人员忠于职责,不收受贿赂,严格为客户保密,不从事与被检测产品直接有关的活动,保证检测行为的诚实性。
- 本实验室认真执行检测收费标准,做到规范合理,保证检测服务的规范性。
- 本实验室对客户的投诉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客观分析,并在15日内作出明确答复,保证检测工作的客户满意率。
监督电话:(021) – 54836003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并防止商业贿赂,除强化对检测工作的监督,对合同评审、采样、样品管理、记录和报告的审核与管理等过程的控制外,特规定如下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树立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思想,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坚持非歧视原则,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场,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拒绝商业贿赂。发扬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确保检测结果客观、公正。
(3)崇尚科学,勤于钻研,奋发图强,向社会提供权威、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
(4)坚决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不在任何权利胁迫或利益驱动下偏离国家的行政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不在其他检测检验机构兼职。
(5)严守机密,实验室人员对其在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私匿、转移样品,不转录、复制、转移记录或报告,不以非正常渠道散布所从事检测工作的实施情况。
(6)遵守回避制度,不从事与己存有利益或冲突关系的检测活动。
(7)任何时候,不以任何理由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8)保护客户的知识产权,不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也不利用或转移他人客户的成果,用于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市场竞争等活(9)爱护仪器设备,维护工作环境条件与秩序,保证检测数据的溯源性
(10)树立环保意识,作好三废处理。
(11)树立集体荣誉观念和全局观念,维护集体荣誉。
(12)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虚心接收监督员的监督,认真对待客户的申诉和投诉,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争取更大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