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 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 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含直接攻博)工作办法》,我院/室 2025年继续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以下简称“推免生”);
  4.学习成绩优异,并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潜质、专业能力等;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预报名与正式报名
  1、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及要求者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5)预报名,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招收研究生(含直接攻博)预报名公告》。系统中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推免生预报名申请表;
  (4)诚信复试承诺书;
  (5)个人简历;
  (6)推免资格证明;
  (7)本科成绩单;
  (8)其他材料(非必须);
  (9)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仅限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以上材料的相关说明详见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版材料,若获得我院/室复试资格,请携带以上材料纸质版前来报到(另行通知)。
  2、我院/室第一批推免生预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0日上午8,9月20日后我院/室将根据预报名情况确定第一批复试名单。9月20日8点后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前,考生仍可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并上传材料,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可直接在该系统中报名。我院/室将根据第一批复试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因此有意向考生务请尽早报名。
 
三、复试
  1、复试时间
  我院/室第一轮推免生复试约在9月27日左右完成(具体以通知为准),如在此时间段未完成招生计划,将继续组织面试,并在10月20日前完成推免生招生工作。 
  2、复试名单确定
  我院/室接收推免生实行差额复试,根据考生材料考查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等,一般为电邮通知)。 
  3、复试形式及相关要求
  此次我院/室推免生复试采用线下形式。申请者应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和院系复试通知,以免错失机会。
  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自觉遵守《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我院/室推免生复试将按专业和申请的学位层次分组进行,含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测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过程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
  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室将根据推免招生计划,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拟录取(复试结束后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排序)。
  1. 收到我院/系通知后,同意接受拟录取的推免生(无论是否预报名、是否参加过夏令营等)均须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手续参考流程如下:推免生填报志愿→招生院系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系统回复确认→招生院系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以系统实际设置、院系具体要求为准)。
  2. 同意接受我院/室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回复确认拟录取通知后不得更改。
  3.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填报我院/室志愿,或者未在我院/室规定时间内至该系统回复确认拟录取的推免生,将视为放弃我院/室拟录取资格,我院/室将依次递补拟录取。
 
五、其他说明
  1. 同意接受我院/室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正式报名前请务必查阅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待公布)、研读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待公布),确定录取学科、院系,培养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政策等。自2019年起我院/室参加我校博士生津贴改革试点,被我院/室录取的直博生,除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外,还可获得学校和导师助研津贴,总资助金额为6万元/生/年
  2.推免生务必保证提交各类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交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视情况依规作出取消拟录取资格等处理。
  3.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2025年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录取资格无效;拟录取的推免生若自报考我校至研究生入学报到前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拟录取为直接攻博的推免生,请于2024年10月下旬-11月初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博士招生”版块的相关报名通知并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请拟录取的推免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和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以便及时获知招生录取进程等信息。
 
六、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我校按规定对推免生接收办法、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或申诉,可联系我院/系招生监督邮箱,cftong@sklec.ecnu.edu.cn;或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如有举报,可向学校监察办公室提出,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七、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河口海岸大楼A209室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021-54836042
  电子邮箱:cjin@sklec.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 http://www.yjszs.ecnu.edu.cn
  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网址: http://www.sklec.ecnu.edu.cn
 
  本实施细则如与上级、上位文件要求相冲突的,以上级、上位文件为准;如上级文件有最新要求的,以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