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入学制”选拔细则

华东师范大学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入学制”选拔细则
(2017版)
 
  为加大对优秀生源的吸引力度,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扩大导师、院系所在研究生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根据《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申请考核入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室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2017年,我院、室将全面采取“申请考核入学”的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1、我院室成立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我院室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我院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招生导师与研究生管理人员组成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
三、 招生计划
  采用本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生人数,与我院室已招收的本科直博生,一起列入我院室2017年博士招生总规模。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且为硕士学位获得者或经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二)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需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85分及以上;
  3.雅思成绩6.0分及以上;
  4.以第一作者在国外期刊发表过至少1篇英文学术论文。
五、招生专业和指导教师
  所有列入我院室2017年博士招生目录的招生专业和导师均以申请考核入学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专业及导师详见我校博士专业目录查询系统(网址:http://zsxx.yjsy.ecnu.edu.cn/system/bszszyml_list.asp)。
六、选拔程序
  (一)、网络报名
  申请者根据《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11月11日-12月12日之间进行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体检。
  (二)、材料邮寄
申请者将以下申请材料纸质版在11月11日-12月12日之间寄(送)到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联系方式见后)。
  1.材料目录(请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导师);
  2.《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2)》,(一份,完成网上报名后,从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打印);
  3.本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硕士期间的主要工作和研究结果、拟攻博期间的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等,1500-2000字);
  4.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5.申请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导师的推荐信(格式见附件);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专家不包括读硕期间导师及报考导师,推荐信模板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
  7.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授课单位公章);
  8.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9.已有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目录和单行本、专利等复印件(如为SCI索引文章,请特别注明);
  10.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文稿);
  12.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者本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13.身份证复印件;
  14.《体格检查表》(网上报名后提供下载);
  注:本校硕博连读生不需提交以上4、5、13、14材料,但还需另提供我校“硕博连读选拔审核表”。
  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三)、资格审核
  我院室收到申请人材料后,由资格审核小组按报考导师统一进行审核并做出评价,即对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资格审核通过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在我校研招网上公示。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前申请人需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3)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4)其它获奖证书原件,至我院室研究生秘书老师处核对(地址见上)。
  综合考核由我院室博士生申请入学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思政考核由我院室研究生管理人员对申请人的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重点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每门科目的考核方式及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外国语:含翻译(40分)、听力(30分)、口语(30分)三部分,满分100分;
  专业基础:由报考导师组织考核小组进行面试,对申请人的专业知识进行评价,并按百分制评定考生成绩。
  综合测评:由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面试。每位申请人需向委员会作约10分钟的ppt报告,主要内容为已有的研究成果和今后的研究设想,并对考核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约10分钟)。委员会各成员根据各申请人的表现情况按百分制现场打分,统计后的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我院室将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在同一导师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并参考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导师招生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院室2017年博士生入学考试的综合考核时间约为2017年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我室网站或电邮通知)。
  (五)、公示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分管领导确认后报研招办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在我院室网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公示结束后由招生院系所通知考生拟录取结果。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申请材料邮寄快递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河口海岸大楼207室),邮编:200062,信封左下角注明: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入学申请材料。
联系人:霍晓丽 老师;
电话:021-62238334;
电子邮箱:cjin@sklec.ecnu.edu.cn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网址:
八、监督及复议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按规定将申请考核入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院系工作细则、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
  (二)、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
(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