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预通知

各分委员会、院系所和硕士研究生:
  从本学期起,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将启用新系统,工作各主要流程均在系统中完成。系统包括基本信息确认、课程和科研、评阅答辩审批、盲检和评阅、答辩、学位审核和审批等流程;根据学位申请人和审核人不同角色授权,分别设填写、修改、提交、审核、打印等功能。目前正在进行系统测试和调试,一期(从基本信息确认至录入评阅成绩)拟于3月20日上线,二期拟于4月30日上线。现将本次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基本流程和时间安排预通知如下,请各分委员会、院系和硕士研究生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待系统正式运行后,再行发放正式通知及系统操作指南等。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另行通知。

  (一)申请人登陆硕士学位授予系统并进行个人信息维护
  申请人使用学号和密码(与公共数据库相同的密码)登录“硕士学位申请系统”,核对或录入各类基本信息。

  (二)课程审核和科研成果审核阶段
  申请人登录系统,进入“课程与科研信息”模块,录入在学期间所修课程信息和科研成果信息并提交。申请人打印《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登记表》(一份)与表中所填成果复印件(一套)交本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必要时可会同院系科研秘书),根据本级硕士生的科研成果要求,负责审核科研成果;
  同时,研究生工作秘书在系统内完成课程成绩审核,并打印《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表》,成绩表由研究生工作秘书和院系分管领导审核签章收齐后交培养处,培养处审核完成后,一份培养处留存归学业档案,一份交还院系留存归人事档案,另有几份转交硕士生留存使用。

  (三)学位论文盲审和评阅阶段
  1、领取论文封皮
  课程和科研审核通过后,学位申请人在装订论文前可凭校园卡,至指定地点统一领取论文封皮。申请人提交盲审(2本)、评阅(3本)、图书馆(1本)、档案馆(1本)、答辩委员会(5本)、学位办(3本)的论文(共计15本)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封皮。学校为申请人提供免费的论文封皮20张/人,超出部分费用自理。论文封皮若代领请代领人写下简单说明,记录代何人领取、代领几张并签字即可。论文统一封皮的打印模板见“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统一封皮模板”,论文格式等要求请见“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格式样张”、“华东师范大学盲审论文格式要求”)。申请人可在指定地或任何打印店打印、装订论文。
  指定地点:
  中山北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文印室;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区117室
  2、市检和校检抽查
  课程和科研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查看盲检密码,凭密码登陆“上海市研究生论文“双盲”抽检系统”lwms.seei.shec.edu.cn,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当即随机确定是否抽中上海市盲检(下简称“市检”)。
  学位办定期将市检抽查情况导入本系统后,院系、分委员会和学位办即可对部分未抽中市检的研究生进行“校检”抽查。必须参加校检的研究生包括:申请提前答辩者;已登陆上述市检系统进行抽检逾二个月但未曾答辩者,或曾经答辩但答辩未通过及分委员会讨论、校委员会审批未通过者,等。参加市检的研究生按照市检要求提交1本盲审论文和一式三份上海市“双盲检查简况表”;参加校检的研究生需先进行评阅答辩审批。
  3、评阅答辩审批
  在完成市检抽查和校检确定后,无需参加市检的研究生可登陆系统填写论文自评信息、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信息等,生成“评阅答辩审批表”,交院系和分委员审批。
  本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为2位,皆需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对是否聘请外单位专家担任评阅人,学校不做要求;答辩委员会应由3或5位专家组成,且均需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以包括论文评阅人,但论文评阅人的比例原则上必须低于答辩委员会人数的50%;答辩委员会成员是否包含外单位专家,学校不做要求。
  4、盲审和评阅
  盲审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组织,评阅由分委员会和院系组织协调;本次市检和校检的盲审期皆为35天。盲审和评阅应同时进行,但院系和分委员会可自行掌握。“评阅答辩审批”通过者,可打印“评阅意见书”将论文送交评阅。盲审成绩返回后,学位办即将成绩导入或录入至系统中;评阅成绩返回后,研究生工作秘书应及时登录系统录入成绩,并将评阅意见反馈给导师和申请人,供申请人修改论文参考。

  (四)学位论文答辩阶段
  1、打印答辩材料
  答辩审批通过的申请者登陆系统打印《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交答辩秘书供答辩时使用。
  2、领取答辩公告,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
  答辩秘书至学位办领取答辩审批通过者的答辩公告,填具后于答辩前一周张贴在本单位教学楼的醒目位置。
  本次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答辩前一周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供学位办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抽查,详见学位办通知http://www.yjsy.ecnu.edu.cn/xwb/tz/200904/20090401.htm
  3、参加答辩
  申请人根据分委员会的安排参加答辩。答辩通过者可申请硕士学位,未通过者按照答辩决议执行。
  答辩秘书在答辩结束后应及时登录系统,录入答辩表决结果等信息,确认无误提交后,申请人即可登录系统查询。必须保证评阅结果全部录入并通过方可录入答辩结果。

  4、答辩结束后,申请人应及时按照相关通知向图书馆、档案馆提交电子或实物论文,详见http://www.yjsy.ecnu.edu.cn/xwb/tz/200906/20090604(2).htm

  (五)硕士学位申请和审查阶段
  1、申请人填写硕士学位申请书
  答辩通过的申请人应登录系统,填写硕士学位申请相关信息,提交并打印《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交由下列推荐装订地点或其他有装订条件的打印店线装两份,交研究生工作秘书。
推荐装订地点:中山北路: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文印室;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区117室
  2、分委员会审查硕士学位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按照《国务院学位条例》和我校《学位授予细则》召开专题会议,投票表决是否批准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秘书和答辩秘书应向会议提交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含《论文盲审评阅意见书》(若有)、《论文评阅意见书》、《答辩材料》、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书》);会议期间应做好统计和会议记录,负责填写申   请书中的表决结果并由分委会主席签字盖章。
  3、分委员会公布审查结果
  分委员会审查结束后,研究生工作秘书应及时登录系统,录入表决结果,确认无误提交后,申请人即可登录系统查看。通过审查的申请人等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对于分委会未批准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工作秘书应登陆系统打印输出《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告知书》送达申请人及其导师。
  同时,答辩秘书和研究生秘书在会后还应迅速整理、形成《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华东师范大学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评审报告书》 、《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就盲审异议的硕士学位申请重点讨论汇报汇总表》和《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六)硕士学位审批
  1、分委员会提交审批材料
  研究生工作秘书登录系统,打印《华东师范大学授予硕士学位人员院系汇总表》签字盖章后,连同各种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报送学位办。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硕士学位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布审批结果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结束后,学位办登陆系统录入表决结果,并打印输出《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授予决定书》(两份)报主席签字盖章,申请人即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批结果。同时,学位办负责将审批结果汇总后在学位办网站上公示。对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未批准授予学位的情况,学位办负责打印《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告知书》送达申请人及其导师。

  二、工作时间节点安排
  1、3月20日左右(系统正式开放时间另行通知),研究生登陆硕士学位授予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维护;完成课程审核和科研成果审核(系统和纸质材料审核);完成上海市盲检抽查,院系完成校检抽查后,需提交盲审的研究生请于4月10日前提交学位论文进行盲审(研究生院全年接受论文答辩申请的各项工作,但学位申请每年只安排6月和12月两次,强烈建议申请人按照本时间安排,以便进行本次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
  2、6月10日前各分委员会完成学位申请审查工作并向学位办提交各项材料(答辩截止时间和分委员会召开时间由各院系和分委员会制定);
  3、6月18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学位申请审批工作。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个人信息维护中除必填项外其他显示的信息不可修改,如果有误,请联系管理处邵老师,zsb2@yjsy.ecnu.edu.cn,54345010,62232498(闵行办公楼312;中山北路研究生院206)。
  2、课程审核:培养处李老师,lwf@yjsy.ecnu.edu.cn,电话:62232661(中山北路研究生院204)/54345008(闵行办公楼308)
  3、论文盲审至学位审批:学位办陈佳,jchen@yjsy.ecnu.edu.cn,54345034(闵行办公楼309)
  (学位办中山北路校区不常设办公点。为提高工作效率,强烈建议一般文件使用公文流转(公文流转的方法:材料装信封——信封封面收件人部分写“研究生院学位办陈佳(收),54345034”,落款部分写“xx院系xx,电话:xx”——信封送至中山北路校区办公楼2楼综合管理办公室(财务处的楼上),登记后会有专人送至闵行,安全可靠;若流转论文,请用结实耐用信封,请封好,一封内不可超过两本,且千万不可在信封封皮上提示内装论文。公文流转每天两个时间节点:早8:30(该批至闵行学位办的时间约为10:00),下午1:30(该批至闵行学位办的时间约为15:00);因公文流转送达的对象不可为学生个人,因此学位办在接到、办理后会将材料回寄给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老师);
  若需特别紧急需至闵行当场办理的,建议乘8:30校车至闵行(约9:20办理完毕乘10:00校车返回);或乘11:30校车至闵行(约12:20办理完毕乘12:45校车返回);或乘13:30校车至闵行(约14:30办理完毕乘15:00校车返回))。为方便师生,承诺这些时间段办公。)
  注意:为提高工作效率,申请人在答辩和学位申请中遇到问题请先咨询院系;由于电话繁忙,申请人咨询学位办  请尽量配合使用电子邮件,保证一个工作日内回复;同时,由于两校区办公、开会等时有特别情况,若来访务请提前 一天电子邮件预约;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各院系所按照以上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做好课程和科研审核、学位论文审查、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具体安排,并将本单位的具体安排及时通知到有关导师及硕士学位申请者。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