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推荐2012年度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的通知”

现将中国测绘学会“关于推荐2012年度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的通知”转发,请各位老师根据通知要求申报奖项。

测学发〔201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学会、本会团体会员单位、各地图编制出版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地图创作与出版,提高地图质量,繁荣地图市场,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日常生活以及国际交流活动,根据国家科技奖励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测绘科学技术奖有关开展专项奖评选的规定,中国测绘学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12年度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的评选工作。现将申报与评选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2009-2011年期间各单位公开出版和内部出版的各类地图(含电子地图)均可申报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的评选,保密地图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原则
  今年裴秀奖的评选将坚持标准先进、质量优先,评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编制出版的地图作品,不分其编制、出版单位,均可申报参加评选。地图的编制与出版为不同单位的,应协调一致申报,明确申报单位。
  三、评选奖级与评审分类
  (一)裴秀奖设金奖、银奖、铜奖三种奖级。
  (二)今年裴秀奖评选采取分级分类推荐、分类评审、兼顾类别、合并评选的办法。
  (三)申报单位可自选类别、自荐奖级。
  (四)地图作品分五类分别评审:
  1、图集类,包括各种规格地图集;
  2、挂图类,包括各类大小挂图;
  3、电子地图类,包括不同形式的电子地图与网络地图;
  4、特种地图类,包括地球仪、立体地图、定向越野图等;
  5、旅游交通生活类。
  (五)分类评审后合并评选奖级,评选坚持质量优先,兼顾类别的原则。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
  (二)形式审查与审读
  (三)分类评审
  (四)合并评选
  (五)公示评选结果
  (六)批准与颁奖
  五、申报与提供评审材料
  (一)请申报单位按《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评选办法》遴选地图作品(见附表一);
  (二)请认真填写“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申报表”(见附件二),自选类别并自荐奖级;
  (三)提供政府审图机构批准的地图出版批准号、审图号和地图技术检定书复印件;
  (四)如地图内容涉及保密问题,应有政府保密机关的审查批准复印件;
  (五)参评地图样本(电子地图光盘)一式二份。
  六、公布评选结果与表彰
  对评为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的地图作品,将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并在今年11月份召开的中国测绘学会年会上授奖。裴秀奖以奖牌、证书形式发给。地图编制与出版单位不为同一单位的,则分别授奖。裴秀奖获奖作品将优先考虑参加国际制图大会地图展。裴秀奖获奖作品在市场营销中可标注奖级。
  七、经费
  对申报参加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的单位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主要用于评审会议、证书奖牌制作、宣传、邮电等费用开支。
  每件地图作品报名费800元。每件地图作品评审会议费:自荐金奖4000元,自荐银奖或者铜奖3000元。
  如所申报地图作品未通过形式审查,不能入围评审,则退回评审会议费,不退报名费。
  本通知及其附件,可从国家测绘局网站(www.sbsm.gov.cn)和中国测绘学会网站(www.csgpc.org)下载。申报截止日为5月31日。
  联系方式:
  中国测绘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百胜村1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88586472、88518208;QQ群:223899457
  传真:010-88585404 E-mail:csgpc@163.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中国测绘学会
  帐 号:7111010182600309117
  附件:1、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评选办法.doc
     2、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申报表.doc

中国测绘学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